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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19版2019010执行网上公示

    日期:2019年01月17日 10:43作者:编辑:机电学院审核人:点击量: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各系、部、室: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经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  

    长:李  

    副组长:李

    员:杨秋 钟厉 王祥林 赵树恩 董绍江 曹源文

        邓涛 罗红 张甫仁 曾宏达 徐向阳 殷时蓉  

         文孝霞 周映华 刘君  

    书:李 建 王 伟

    二、转入细则

    1、申请转入报名条件与要求

    1)申请转专业报名的学生应符合学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转专业基本条件;

    2原则上,学生所有课程的加权成绩绩点在1.8以上;            

    3)申请转专业报名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综合表现良好;

    4)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可以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提出申请。对在第一学年转专业的,学院根据转入专业特点及学生学习情况,允许其转入同一年级或要求其转入下一年级;对在第二学年转专业的,原则上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2、接收专业与名额

    符合转入条件的同学,经考核合格,我院各专业方可接收。转入我院机械专业大类的学生应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机械专业大类的专业分流。

    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原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3、考核与录取

    1)符合条件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考核;

    2)在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比例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为以下三项总和:1)大一的学生第一学期(大二的学生前三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70%2)面试成绩(百分制)的30%3)在校期间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附加分。(附加分计分标准见附件1,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综合加分计分标准)。

    三、转出细则

    1、申请转出条件

    1)符合学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转专业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2)经考核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或者因为身体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2、转出专业与名额

    符合学院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各专业学生均可申请,具体实施按照学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学院原则上对学生申请转出不作条件限制。

    3、其他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计划安排(详见附件22019年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计划安排)。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二O一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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