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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务公开】学院党委召开2023年第9次会议

    日期:2023年06月27日 08:56作者:周小萍编辑:机电学院审核人:陈作明点击量:


    6月14日,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在机电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9次党委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各系要充分利用党组织生活、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生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谈体会、谈思路、谈举措,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不断提高党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夯实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的思想根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学院党建和事业发展。

    会议专题研究了安全稳定及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了学校2023年6月安全稳定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主要精神。会议要求,①在全院师生中加强反诈防骗宣传,用典型案例教育大家增强防骗意识和提高反诈能力。②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及时掌握毕业生去向和思想动态,要特别关心关爱经济困难、心理困扰、学业困惑、就业困难学生。③加强毕业生各种活动的管理,严禁酗酒滋事、晚归不归,不得到校外游泳玩水,注重人身和财产安全。④拓宽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在学院网页上公开学院领导和科室办公电话,开设书记信箱和院长信箱,了解师生的诉求,妥善处理教职工和学生反应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

    会议审定通过了《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工作职责》《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会议要求,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学院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聚焦学院中心任务,加强监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党委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②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③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坚持责任意识,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坚持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坚持规范指导,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会议备案机电学院2023年重庆市教育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名单。学院领导班子于6月10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推荐机电系教工党支部为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推荐宋敏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推荐梁栋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上述推荐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会议研究增补两名学院党委委员事宜。经学校党委同意机电学院党委增选2名党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提名陈仁祥、何泽银和梁栋等3人作为学院党委增选委员候选人,按程序报送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正式选举,拟于6月底或7月初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会议对研究生第三支部拟发展预备党员进行预审。会议听取了研究生第三支部书记对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培养考察情况的汇报,对王杰等8名发展对象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王杰、龙海、陈文、许芳铭、王瑞安、王浪、瞿蒋江、陈柏先等8人在培养考察期间,能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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